相关学院及研究生:
为进一步继承和弘扬时钧先生追求真理、严谨治学、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,鼓励研究生敏于思考、勤于实践、勇于创新,争做高素质创新型人才,学校设立了“时钧奖学金”,现将2020年度“时钧奖学金”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对象、名额和金额
博士奖励金额:5000元/人、硕士奖励金额:3000元/人;
硕士奖励名额如下:
 
  
   
    公司名称  | 
    硕士名额  | 
    对象  | 
   
   
   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 | 
    2  | 
    申请人需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(人事档案转入公司)。  | 
   
   
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| 
    5  | 
   
   
   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 | 
    1  | 
   
   
    城市建设学院  | 
    2  | 
   
   
    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  | 
    2  | 
   
   
    法学院  | 
    1  | 
   
   
    化工学院  | 
    9  | 
   
   
  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| 
    4  | 
   
   
  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| 
    1  | 
   
   
  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| 
    4  | 
   
   
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| 
    1  | 
   
   
    建筑学院  | 
    2  | 
   
   
  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| 
    2  | 
   
   
 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| 
    2  | 
   
   
   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 | 
    1  | 
   
   
   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 | 
    6  | 
   
   
    食品与轻工学院  | 
   
   
    药学院  | 
   
   
    土木工程学院  | 
    5  | 
   
   
    先进材料研究院  | 
    6  | 
   
   
    艺术设计学院  | 
    1  | 
   
  
 
 
博士奖励名额如下:
 
  
   
    学科名称  | 
    硕士名额  | 
    对象  | 
   
   
  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| 
    2  | 
    申请人需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(人事档案转入公司)。  | 
   
   
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| 
    8  | 
   
   
  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| 
    4  | 
   
   
  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| 
    18  | 
   
   
    生物工程  | 
    1  | 
   
   
    土木工程  | 
    3  | 
   
  
 
 
二、评选条件
1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修养,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;
2.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无违法违纪行为;
3.学习勤奋,严谨踏实,潜心钻研、勇于进取,成绩优良(无重修课程);
4.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锻炼活动、创新创业实践活动,并取得一定成效;
5.积极参加校研究生科技论坛等科技学术活动,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,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,并取得较显著的成绩,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《“时钧奖学金”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“时钧奖学金”申请人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,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、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相关附件材料(附件材料由学院(学科)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核实)。
2. 学院(学科)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按学院(学科)制定的评审细则对申请员工进行综合评定,并将学院(学科)评审结果(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、获奖情况和学术成果等)在学院(学科)内进行公示(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),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。
3.研究生院汇总全校材料后,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评审,工作组确定获奖员工名单,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四、评选时间及要求
1.相关学院(学科)12月8日前将所有材料报研究生院,纸质材料交至江浦校区行政楼301,电子材料发至nidan@njtech.edu.cn,联系电话:58139197)。
需要报送的材料为:
(1)各单位评审工作报告,报告需体现各单位评审工作组成员名单、评审工作记录、评审依据、公示情况等(纸质版)。
(2)《“时钧奖学金”申请表》(纸质版)。
(3)《“时钧奖学金”申请人情况汇总表》(纸质版和电子版)。
2.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。本年度内已获评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(不包含学业奖学金)的员工不再具备此次申请资格。
 
  研究生院
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
  作者:资助管理科 审核:季明